高雅與大眾文藝的區別所在-魯益師的觀點
高雅與大眾文藝的區別所在-魯益師的觀點
文/zen
不少希望以文化素養自我標榜的人們,常愛強調自己欣賞的作品是高雅的,不僅如此,還將那些個自己瞧不上眼的作品是為不如流、粗俗,若是那些作品剛好頗獲世俗主流欣賞,則更稱之為大眾文藝,更彷彿被冠上大眾一字,就等於粗俗。
然而,什麼是高雅藝術,什麼又是大眾文藝,其實根本沒有一種方法可以完全說明清楚,甚至連藝術是什麼,都沒人能說得清了。
最近讀一本小書,已逝的英國大文豪既大文學評論家,也是個偉大的基督徒的C. S. Lewis所寫的《文藝評論的實驗》(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他在書裡,對於大眾與高雅文藝的區別,提出了一套頗有趣的看法。
魯益師先說,高雅就等於少數,大眾就等於多數的分野是錯誤的(更別說把大眾等同於粗俗、拙劣,少數等同於高雅,更是沒有任何邏輯基礎的自以為是)。另外,高雅也不等於嚴肅,大眾也不等於隨便。
不過,高雅與粗俗似乎仍然存在於藝術品之中,而能接近高雅藝術者的確是少數,絕大多數人則只是相當粗鄙的看待藝術。
只不過,魯益師認為,區分高雅與大眾的,是一個人對於某件藝文作品在閱讀之後所產生的感受。如果能夠激起閱讀者的共鳴、認同與高雅感的作品,毋寧就是高雅的。
此外,單單「接受」一件作品的存在與價值,不多做延伸應用時,該作品對其人來說,也屬於高雅。相反的,若一個人判別一件作品之所以好,是因為對他「有用」,也就是說,一件作品可以被某人使用時,則是「粗鄙的」。
還有一點,我認為相當有意思,那就是魯藝師認為,沒有一個人可以在全部的藝文領域裡全都是高雅的,一個人必定在某些領域裡較為擅長,再另外一些領域裡較不擅長。舉例來說,一個人可能在音樂領域裡可以聽得懂各種複雜的版本比較,擁有相當豐富的知識,但在繪畫領域裡卻只是一般的入門程度。
而且,即便一個人在某種領域已經達到精通,此人一開始也都是從大眾水準開始入門的。
也就是說,魯益師看不起那些把自己喜歡的藝文作品就當作高雅,自己不喜歡的就當作通俗,也看不起那些擁有某些高深藝文知識卻沒有藝文之愛的感受力的人,魯益師認為這些人只是使用藝術,根本不是接受藝術,根本沒資格談論什麼藝術的高雅與通俗。
知識分子常常自己懂得一些專門領域的知識以後,便瞧不起那些不具備相同知識的人,並以大眾命名之,好與自己畫分開來,這是相當可怕的一種驕傲。魯益師從另外的角度,一個人接受藝術的態度(而不是一個人擁有對於藝術的解讀能力)還衡量其是否堪稱為高雅,實在是非常發人深省,值得深思!
brahms6
倒不會覺得瞧不起其他藝術種類的人可惡,倒覺得可愛。
小弟從文化鬥爭的角度看,從未覺得這些人有什麼不妥。維護自己領地的利益,透過特殊的文化口吻加以包裝。
這個在學術界天天出現,甚至,相當尊重對放的涵養、基本能力,但就是對對方提出的理論嗤之以鼻,時常是對方式謬誤,
藝術界也會阿,縱使尊重對方的能力,藝術觀念,但一看到對方的作品派流救大家撻伐,以維護自身、自己派系的崇高。
崇高都是比較出來的,而不是從天而降。
那個不要說,批判一些文化上手無寸鐵的『大眾』。
但其實更有趣的是,台灣是一個重商社會,講求大眾娛樂,比如電影,決戰場就是在市場,多藝術理念都會掛(藝術片算是小眾市場,而不是無市場)。結果過去被打趴,不少導演也不得不低頭,或改拍商業片或改拍廣告(這比電影更商業)。
有句話說,錢能解決的事情都好解決。
文化評論、文化政策比較麻煩的是,藝術家、藝術評論者門是錢買不動的,寧死不屈、宗教式的熱誠與精神。
當然這根藝術本身就是宗教演伸出來的,最後自身也具有宗教特色有關。
商人門可愛之處在於,在市場的角力場上,他們知道自己因為扮演商人的角色,不得不橫刀相向,但藝術不同,藝術派別是一種宗教戰爭,為了正義而戰、要七世報國。
Zen大
版主回應
我不一樣
我非常討厭那些只是有幸多讀一點書
卻拿著知識當門檻 瞧不起沒有具備和其同樣知識的人
2008-06-02 22:5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