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什麼時候會為違反專業倫理道歉?
媒體什麼時候會為違反專業倫理道歉?
文/Zen大(本文發表於媒體人小圈圈)
最近某個號稱有品質的媒體,深入報導了婉拒出版某本小說的出版社總編與該作者之間的對話,報導出來後,引起軒然大波,事情越演越烈,被影射的總編輯日前疑似受不了壓力而打算跳樓(但被警消勸下),輕生之事登上媒體版面後,原始追蹤報導媒體刊出了道歉聲明,且網路輿論也一面倒的譴責該媒體沒有專業新聞倫理。
本文無意探討該報導影射的出版社總編與作者,這雖然對某些當事人的朋友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事情,但並非該被鬧大到屢次三番登上媒體版面,畢竟牽扯的公共利益部分不多,最多就是個商業糾紛,且並沒有違法,只是一些作為有爭議而已。
比較令人在意的是,台灣的多數媒體明明成天都在違反新聞專業倫理,狗仔偷拍偷窺報導層出不窮,不實造謠抹黑和斷章取義滿天飛,甚至連最基本的校對或事實陳述都做不到,雖然也有一群閱聽人不斷抨擊此一現象,但有趣的是,某一些明顯捏造的新聞(例如韓國文化起源論)從來沒有被社會輿論大規模抨擊過,甚至某種程度上不少閱聽人早已對台灣媒體界的毫無專業倫理感到麻痺,以「我早就不看台灣的新聞」做為消極面對台灣媒體崩壞的方法。
為什麼追蹤報導出版社總編跟女作家的新聞,會被社會輿論用力譴責,譴責到媒體都出面道歉?
是因為總編受不了輿論壓力而差點輕生的關係嗎?
還是因為刊出此次報導的媒體,過去的表現還不錯,而且自我期許也很高。
那麼我得說,其他媒體在過去也都有表現還不錯的時候,且在文宣上所宣告的自我期許也同樣都很高。如果閱聽人單方面相信媒體的說詞,是否也太天真了?
台灣的媒體生態已然崩壞,想走傳統意義的優質報導的媒體幾乎沒有生存可能性,每一家媒體都或多或少需要一點妥協折衝,差別只在於有沒有鬧大或被抓包而已。
再者,就算認錯道歉又如何?
難道能夠遏止台灣的媒體繼續做造謠抹黑或不查證的不平衡報導嗎?
答案相信你我心裡都有數。
此次事件之所以快速引發媒體主事者道歉,與其說是社會輿論壓力過大或試辦暴者的自我期許,不如說牽扯其中的太多人都和媒體有難以分割的關係,某種程度上可以算是同一個(大)領域裡的人,不少人都有私交,甚至不滿者本身就有在媒體工作或為媒體供稿的也不少。基於同儕壓力的情況才道歉,恐怕比因為報導造成當事人的困擾與傷害才道歉的成分更多。
如果我們回看過去,當一些媒體報導某些社會新聞的加害者消息,後來發現明顯誤報誤傳時,即便社會輿論砲聲隆隆,媒體也極少認錯道歉,更別說某些錯誤報導從來不道歉且不撤下,那些不也是違背專業倫理的報導嗎?
這一次的道歉退讓,完全不影響台灣的媒體繼續無視專業倫理製作假報導,只是也許會更謹慎,不要惹到不該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