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順是超義務行為,而非道德低標~
被迫的孝順,甚至孝順本身,都是超義務行為(有做很好,沒做也不該被苛求或責備的行為),卻在華夏道統下,被設定成道德低標,做人的基本(做到是應該,沒做好就該被強力譴責)。
幾千年來、搞出許多悲劇。
好比說,不管子女如何做,父母只要不滿意,都算不孝。
再好比說,父母可以虐待子女,子女仍然要孝順,所謂天下沒有不是的父母,就是在合理化這件事情(這一點,近年至少法律有修正了)。
小孩是被父母決定出生的,父母如果沒辦法將孩子養育成讓孩子自己願意(或有能力)回饋,是不應該以孝順為名,逼迫其肩負扶養年邁父母的責任的,不是嗎?
退一步說,奉養父母還能接受,畢竟父母的確養育我們長大。
但是,更多的情況往往發生在父母以孝順之名,逼迫子女順從其決斷,放棄自己生而為人的自主性,把子女當成自己的附屬品。
附帶一提,如果您正在承受來自父母對你的不合理要求當孝順要您吞下去,進而扭曲你的人生與自我主體性,建議您參讀一些關於情緒勒索、道德騷擾與建立心理界限的作品,書中有一些方法可以採用。或是您也可以參加我舉辦的設立心理界限主題讀書會(錄影線上版),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