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暢銷作家找人代筆,以及所謂的代筆可能跟你想的不一樣…
本周有個新聞,也值得稍微談一下,那就是苦苓暗示吳淡如找寫手代筆的事情~
話說,吳淡如被指控有代筆,不是第一次了,蘋果日報登陸台灣,他開始寫的時期,就有人說了~
其實,不少產量大的暢銷作家,多多少少都被指控過有代筆。
那跟某些很忙的學者卻能大量產出論文跟翻譯書一樣,容易被指控有槍手!
是否產量大就一定有槍手?是否有槍手就一定不好?
說真的,未必!
首先,蠻多名人企業家或高官都有自己的代筆,或叫文膽或叫秘書或叫特助,通常大家也不會認為這些人不能有代筆,因為他們非職業作家,而且很忙!
其次,在國外,有些工作與其稱之為代筆,不如稱之為草稿編輯!
在台灣並非完全沒有,只是很少見,不若國外有制度。
草稿編輯的工作,主要是幫忙收集資料,將資料寫成初稿,讓作者過目,並決定是否後續投入實際執筆撰寫。
暢銷作家跟我們普通作家不同,他們的銷售壓力很大,工作量也很大,行程也很多,所以需要有一些人協助完成工作中可取代性高的部分。
某種程度就好像漫畫家會請助理一樣,一些類型的作家也有自己的助理幫忙處理一些稿件。
至於代筆方式,其實很少是完全交給代筆寫手發揮,通常都是由主事者口述,讓代筆寫手紀錄重點與整理後,再交給主事者自己潤修成自己的文筆。
完全都由代筆操刀的也有,但通常就是一開頭提到的非職業作家類的達官顯貴,俗稱文膽。
我過去也做過不少代筆工作,大部分都是由我密集採訪主事者,編寫出初稿後,他們確認事實資料無誤後,再由他們跟出版社去協商處理後續細節。
找代筆的好處是,可以縮短初稿中的事實資料萃取,以及從無到有的產出時間。
以我來說,一本六七萬字稿件的書,只要採訪四到八次(每次兩到四小時)就能萃取出所需的資料重點,能幫忙錄的案主節省時間!
最後,吳淡如應該是沒有代筆,他從早年開始就以大量產出聞名,寫作習慣很好,而且寫的也不是很難的東西,要認真寫,一天寫上萬字並非難事!
因此,就算很忙,花個半小時一小時,一天寫個兩三千字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有時候人們因為自己辦不到,會認為辦得到的人一定是靠外力,其實未必。
代筆,最終是希望縮短萃取資料的時間,讓稿件可以早點成形,方便進入後續階段,不見得是壞事!
至於戲劇中常演的那種,偷走助理或後進的作品,拿來自己發表的事情,不敢說完全沒有,但是,現實生活真的不多,因為一部作品會不會賣的因素很多,而且那還是早年出版產業業績還好的時代,而今書賣一萬本就能稱為暢銷書的時代,就算是吳淡如的銷售量也不及自己過往十分之一,真的沒必要找代筆,畢竟自己也不是不能寫,而且,代筆也不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