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事故零容忍是個很棒的願景,可惜也是個無法達成的高期望且容易讓人對世界感到悲憤…
昨天看新聞,路權團體又用零容忍訴求做活動。
放眼全世界,不知道哪個國家交通零死亡?
零容忍的預設就是做不到一百分都不及格。
實際上,國家治理真的做不到一百分。
微觀面我們能夠理解,親人朋友因為交通事故謝世的遺憾。宏觀面來說,只要有交通工具存在,縱然全面無人駕駛化,還是沒有人敢保證都不會出事。
這是現代社會生活獨特的風險。
每個人類社會時期都有自己的風險,無法降到零。
風險社會學認為,正因為風險無法完全排除,現代人的本體論焦慮無法排除,我們始終感到不安,不確定感籠罩。莫讓這些本體論的焦慮恐懼制約了!。
這是現代人的宿命。
之前讀的書裡,提到一些交通研究。有個研究發現,如果車速在40公里以下時,發生交通事故都死亡率落在一成。車速越高,死亡率越高。九十公里以上的話,死亡率高達九成。
然而,我們有可能全面限速,回到車輛初創早年的時代嗎?
別說全面限速四十了,就算是九十都很難。
就有人說,平常的車輛駕駛,根本用不到一百五以上的速度,為什麼政府默許廠商,製造超過實用價值的車輛?
這不是徒增風險嗎?
好比說,酒駕或飆車仔,油門催到底的釀成事故的事情,偶爾還是能聽聞。
要大幅降交通事故,最快的方法就是同步大幅限縮車輛的性能。只要政府立法要求車廠做就可以,技術上也不難,從上游著手就能有效杜絕問題發生,不用到日常馬路上,再來對各種用路人做各種追加管制。
可是,辦得到嗎?
如果管制少數車廠都做不到,如何撼動各種不同的利益團體,讓全民都接受被限制較多的車輛與交通規則呢?
民選政府不是獨裁政府,得反應各種利益團體的需求而不只是某些特定團體的需求。本質上來說,民主國家的立法,大部分還是各種利益團體爭取社會大眾支持後,再要求政府修法修制度。
路權團體是利益團體,計程車或貨運客運也有自己的利益團體,他們也會對某些法律政策的推動表述意見。
除非路權團體能夠獲得,超過計程車或車輛的利益團體的輿論支持度,否則,政府不太會全盤接受路權團體的提案。
找被害者家出來喊話,某種程是訴諸情緒勒索。
國家運轉不可能不發生事故,有事故發生就都是政府辜負人民這樣的指控,聽起來很有道理,但是無濟於事。
未免有人覺得我在反對,我得說,我通常是個路人,不開車也不太騎車,所以路權團體對提案如果能過,我當然樂觀其成,對我有利多了。只是從社會運作的實然面來看,我知道幾乎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