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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劇

信仰主基督 心靈處方箋 教育與學習

莫因新奇而否定:巴哈的馬太受難曲,也曾因於戲劇化與歌劇化被冷凍

By Zen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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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7

(本文部分文稿發表於長老會教會公報)

巴哈的《馬太受難曲》,相信不少現代基督徒聽了應該會覺得感動,覺得貼近上帝吧?!

不過,根據歷史資料,當《馬太受難曲》於1727年的基督受難日在萊比錫的托馬斯教堂首次演奏時,嚇壞了當時的基督徒跟神職人員們,不少人面面相覷,彼此交頭接耳,表情與心情都很不安。

這些人之所以不安的理由,是因為《馬太受難曲》的表現形式很像當時的歌劇,當時的歌劇是通俗流行音樂,是日常生活中的娛樂休閒活動,跟教會禮拜的音樂表達方式很不一樣。

有人質疑,在基督受難日這樣嚴肅的日子,怎麼能夠以如此戲劇性的音樂來崇敬上帝?這樣的音樂未免太誇張,聽起來完全屬世,充滿慾望!這樣的音樂應該去舞廳或歌劇院表演而不是教會禮拜堂。

批判聲浪不斷,讓原本發案子給巴哈的委員會都決議要削減其酬勞,因為《馬太受難曲》違反其作為聖托馬斯學校樂監聘用書上面的規定:維護教堂良好秩序,安排時間合宜的音樂(《馬太受難曲》初版長達數小時),確保不產生歌劇效果,音樂選擇應以能夠激起群眾虔敬之情為主。

此後,《馬太受難曲》被冰封遺忘,直到一百年後的1829年才在門德爾松的改編下,再次於柏林演出,而且這一次的確是在音樂廳而非教堂演出,門德爾松也的確刪掉了不少聖經敘述的部分,讓作品僅供愛好者消遣,讓「基督的受難成了徹底的娛樂與消遣」。

過去的基督徒反對崇拜上帝的音樂中的戲劇元素,是因為不希望聖經中的敘述只是故事,因為那是又真又活的神替我們捨命的真實歷史事件,不是故事或神話。

聽過解釋之後,應該有一些人也能認同或理解其想禁止的理由吧?雖然今天的基督徒可能會覺得過去的人太大驚小怪,就算以故事或娛樂的方式表達上帝的受難事件,只要福音能傳出去讓世人聽到不就好了嗎?

為了福音的緣故,有些不擇手段(好比說某些福音機構用別人的文章不取得授權也不付轉載費,為了去極權國家宣教假裝沒看到他們在拆當地教會迫害基督徒,為了讓福音被更多年輕人聽見所以砸大錢將福音歌曲包裝成流行音樂,將福音歌手包裝成流行音樂歌手…)有什麼關係?

二十年前,第一次被邀去參加敬拜讚美的活動時,整個人被震懾了,竟然有這麼活潑熱鬧的敬拜方式!

雖然體驗很新鮮,旁人看起來都很投入,但我自己似乎是適應不良,日後一直沒能再鼓起勇氣參加。

就連教會主日聚會偶爾的音樂比較熱鬧,我都得學習順服。

相比之下,我比較喜歡傳統福音派的詩歌,安靜沉穩而雋永。

當然,生活在今天的我知道,這只是我個人性格對音樂的美學偏好使然,敬拜上帝的音樂有各種各樣,只要是憑心靈和誠實對神發出的敬拜,都是神所喜悅的。

我個人並不反對將當代流行文化元素與基督信仰的融匯整合,從歷史來看可以發現,上一代人覺得通俗的東西,過了幾代若還能存在就上升為經典(好比說古典音樂或歌劇在古代其實是通俗娛樂,今天卻成了高雅音樂),很多時候通俗與否是時代決定而非音樂本身(但不是全部,的確有些文化過在多時代都不可能變得經典或聖潔),我想說的是,身為基督徒不應該貿然以自己的價值觀去評判剛出現的流行文化元素,我們以為不好的,很可能並非真的不好,只是因為新穎或個人特質而無法接受。

放寬心地看待新崛起的事物,不要貿然的否定,為了證實自己的否定有理而大肆援引聖經,甚至主動對自己不了解的新事物進行排除或禁絕(好比說當年教會界在網路崛起時力勸信徒不要使用,力勸信徒不要看哈利波特等等),雖然,歷史上的教會,很多時候並不把敬拜方式的差異當成單純的美學差異,而是會援引神學教義進行批判,甚至會將之為不敬神,做出一些日後看來讓人遺憾的判斷(好比說教會對科學的誤解與誤判)。

忍耐等候更多資料證據出現再做判斷,不要因我們自己的個人好惡、急躁冒失,鬧了一堆笑話,甚至是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