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悲歌-親手弒親後自殺…
先從一件私事談起,最近我岳父過世!
從住院搶救、轉入加護病房,再轉一般病房,到決定走安寧,離開,不到一個月的時間。
轉出加護病房後,雖然身體是日漸衰弱,但精神還不錯,有請看護照顧,家人沒有太累。
最後也跟家人們都見了最後一面,沒有拖延太久,沒有太多的搶救折磨,沒有長期臥病在床。
從臨終照護的角度來說,是很幸運的事情。
我有個老朋友,前陣子剛好我在個人臉書上問起看護的事情,才知道他的母親在家長照已經數年,他本人是練就一身照顧技能,也還好他們家經濟實力不差,他也很會賺錢,才能撐住這樣的支出跟精神壓力(他們家就是家族長輩不允許子女放手,要求他們搶救…)。
不是每一個家庭,都有能力支付鉅額金錢和看護費,在長期照顧失能或或失智的年邁親屬!
根據媒體相關報導的統計,每年為了照護家人而離職,約莫十萬人(大部分是女性)。
這些人離職照顧長輩後,幾乎就此中斷了工作升遷,未來要能再回職場銜接上原本的職務與薪水很難。
在日本,不少人因辭職照顧家人,後淪為下流老人預備軍,經濟出狀況,因為原本職場回不去。
五六十歲的老人,照顧七八九十歲的老人,是未來社會的常態。
將近十年前,我陸續出過兩本談老後生活準備的書,那時偶爾會出去演講相關主題,每次活動結束,都會有一些大姊留下來問問題。
聊著聊著,我發現,他們並不是真的想問道什麼答案,答案他們都知道,只是那些選項他們無法選擇,他們只是身心俱疲,來聽演講透透氣,找人說說自己碰到的事情。
近年,每隔一陣子就會出現一起人倫悲劇,是起因於不堪長期照護失能或失智或重病家人,決定親手了結家人性命後再自殺或自首的案例!
目前這方面的殺人事件,官方好像還沒有建立正式的統計分類,只有民間團裡根據媒體報導,做了紀錄!
幾乎每年都有,大部分的時候是落在個位數,然而,目前最嚴重的一年,將近二十起。
台灣目前仍然還遠未達到超高齡化社會的階段,目前承擔長照的世代也還沒有完全被少子化衝擊,大多還有手足可以輪替或共同出資。
也就是說,類似的不幸,未來隨著超高齡化與少子化發威,還會發生,案件數量也可能逐年上升。
說起來,面對長需求日劇普及這個社會現象,各界其實都有積極在努力推動一些變革,讓長期照護環境變友善,無論是DNR、安寧病房,還是長照險、喘息服務,通用設計,乃至高齡長者重視自我健康照護等等。
然而,以台灣目前的情況來說,社會福利加碼再多,某些經濟上實質貧困,乃至具體個案情況特別嚴峻的家庭,能夠分得的資源肯定是不夠。
這跟哪一黨執政無關,也未必是政府不願意付出,而是,這是高齡化少子化社會必然會發生的社會現象!照護人手不足,長時間到市場上購買照護人力的經費不足,只好自己來。
我覺得,現階段社會上在做的各種努力都應該繼續,我只是想到一件事情,現在是遠遠不可能,可是未來的某一天,我們社會遲早會需要討論並做出決擇,那就是讓某些情況極為嚴峻的長照個案家屬,申請讓被照護者安樂死!
也許有些人會說,這真是大不孝,怎麼會決定讓長輩去死?
二三十年前,DNR跟安寧病房剛開始推動時,社會上也有這種輿論,怎麼可以放棄搶救,怎麼能夠如此不孝?
近年來,這樣的聲音雖然當然還是有,但已經比過去一開始推動時小一些。
之前讀一本書,出版一些時間了,是長期推動DNR的黃勝堅院長的作品,書中有一段提到,台灣花在臨終醫療上,明知道救不回來但因為家屬的緣故,投入的搶救醫療資源支出,所費驚人!
這些錢如果能夠省下來,肯定能夠做更多有利長照或臨終照護的事情,也能減少健保的透支與虧損,但因為人們的情感因素,短時間內很難有效壓低。
讓特別嚴峻的長照個案安樂死,聽起來很不人道,也是不孝,在道德上的論述固然都沒錯。
然而,那些是自己沒碰上時的應然論思維,如果自己正式那個極為嚴峻的個案時,也許會想要從實然面去思考,有沒有什麼解法?
你明知道那只是延命,被照顧者的生存的尊嚴幾乎早已被磨損殆盡不說,照護者也筋疲力盡,氣力用盡,經濟也面臨很嚴峻的情勢。
再想想,國家不施援手,最後的結果,就是每年都會發生讓至親親手結束被照護者性命,然後自己了斷的悲劇!
這些人,都不是壞人,不可能是壞人,否則不會願意二三十年間,長期照顧臥病在床的家屬?
他們只是累到想要解脫,而現階段的法令與社會環境無法給他們解脫的辦法,他們也知道自己做的事情很糟糕,所以不少人才會選擇犯案後自殺!
我想不到還有比這個更讓人難過的事情,一個其實是很孝順的孩子,很愛自己另一半的配偶,最後因為氣力耗盡,精疲力盡,做出這種自己動手結束所愛之人性命的事情~
安樂死在現在的台灣遠遠不可能被通過,所以,這類的不幸大概就時不時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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