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發表於2014/7/8自由時報上班一族版)
時間管理的書總是教我們,應該按照工作的優先順序,替自己製作每日、每周、每月的行程表,管理自己的工作進度。重要而緊急的事情先做,不重要且不緊急的事情後做…,諸如此類。
我自己也是根據此一法則制定管理工作進度的流程表與行事曆。直到後來我發現,似乎總是有些被我視為不重要的工作,一再的被其他重要的工作推遲,成了雞肋,然後很久很久之後,才心不甘情不願的從行事曆中將之除名。
我的指導教授五十歲那年,語重心長地跟我說,他開始減少買書的範圍,讀書範圍也開始縮得更精確,因為他逐漸看見自己的天花板,感受到人生有限,不能在像以前那樣想買(讀)甚麼書就買(讀)甚麼書,必須把有限的時間和精力放在真正重要的地方,其他一些雖然也很有興趣但實在不可能有時間完成的計畫,只能捨棄了!
後來我從《零偏見決斷法》一書中讀到吉姆柯林斯的一個建議,幫自己弄一張「不要繼續做下去的清單」,覺得很有道理。柯林斯指出,我們應該幫自己弄一張「不要繼續做下去的清單」,停止某些事情不要繼續做下去。
和其他人總在新年規劃新計畫不同,柯林斯每年都會替自己弄一張不要繼續做下去的清單,評估應該停止繼續執行的計畫。
我的指導教授的作為,就是根據自己個人條件,制定了一份「不要繼續做下去的清單」。
常常我們因為某件事情已經投入了時間和精力,執行到某種地步後,卡住了,毫無進展,甚至出現不良效應,卻因為捨不得捨棄已經投入的沉默成本,繼續加碼投入時間和精力,繼續堅持,我們相信只要堅持到底,一定能夠有所成就。
人就是無法對已經投入時間和精力卻表現不佳的事情放手,反而會選擇再加碼更多時間和精力,縱然未來已經明顯不看好。經濟學者以沉默成本謬誤解釋之。
後來有學者指出,除了沉默成本謬誤的干擾之外,人心的預期後悔原則(如果不再多給一次機會嘗試,以後我會否後悔?),計畫的完成程度(越接近完成時越無法捨棄,誰知道會否再堅持一下就能成功),還有自尊放不下(到現在放棄不是很蠢嗎?)等原因也會促此我們繼續加碼投資,不願認賠退場。
那麼該如何完成「不要繼續做下去的清單」?
可以考慮一下,這件事情是否是自己真心喜歡?
獲得報酬是否真的那麼重要?
不做是否會後悔?
把時間和精力省下來的話,有甚麼事情是自己想做的事情?
有甚麼是因為為了執行這張清單而被迫捨棄的?
透過客觀評估,分析繼續執行清單中的項目的利弊得失,歸納出一份不要繼續執行的清單,無論已經投資多少心力和時間,放下自尊心,儘管捨棄就對了。
西方有句俗諺說得好,「一鳥在手,勝過百鳥在林」。
當我們捨棄了不做的事情之後,才能把有限的時間和精力集中在真正想做的事情,才不至於落得兩頭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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