唸書的時候,發現公衛跟社會科學很像,都是追求超前部署。
公衛是料敵於先,找出病源跟傳染方法,設計阻絕的手段,並將之制度化!
社會科學則認為,透過制度的建立,能夠把某些脫序混亂降到最低!
好比說,透過教育消除文盲,透過教育普及邏輯思辯能力,設計道理交通使用辦法等等,如此,就能減少許多不必要的錯誤,總體來說(個別例外不是社會科學能夠處理的事情),能讓人的決策或人生過得比較好!
學社會科學的人,不會將矯正或消滅問題的責任,全都丟給司法系統,因為,那邊屬於善後或補救措施,是最後一道防線了,就是不幸已經發生,該如何給被害人一個補償或交代。
法律,不負責解釋事情發生的原因(嚴格來說,法律推論並重建整套原因-結果,但是並不探討那個啟動的原因是怎麼造成的?而是針對原因-結果給出刑罰的裁量),那些原因屬於社會科學或心理學、生理學乃至醫學的研究範疇。
好比說,反社會人格或某些精神病患者,法律對他們完全沒有辦法產生事先預防的效果,法律的刑責判的再重,都沒辦法阻止想犯罪或無法控制自己犯罪的人犯罪。
社會上出了什麼問題,都要求法律系統承擔,背後也有構成此套思維邏輯的原因,在此就不討論,只是,就結果來說,是無效的,不會因為法律真的被迫承擔起它無法承擔也不該承擔的責任,社會就會變得更好更安全!
問題在社會系統的建置,更在但凡放在社會層次來看,就是會有這些偏差行為發生,不可能零發生!
用一個不存在的狀態當作基準,要求社會上其他人要幫自己做到,最後只會失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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