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與生活

比較利益法則~間接致富之路

By Zen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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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26

比較利益法則~間接致富之路

文/zen

比較利益法則:假設有兩個人,A無所不能,十八般武藝樣樣精通,但特別會種田。B很平凡,除了很會煮飯,其他什麼都不擅長。對AB兩個人來說,種田和煮飯就是其絕對優勢(有其不可替代性)。AB兩人要想日子過的更好,則必須發揮專業分工。

雖然A樣樣行,種田的能力是B的十倍,但煮飯卻只有B的兩倍能力;那麼相對來說,A把時間花在種田比較有利(若因為把時間花在燒飯上,偶一為之可以換取生活樂趣,但若總是自己動手,將損失種田能夠收穫的數量);對B來說,把時間花在煮飯比較有利(因為B若自己種田,所能收成的數量將更少)。這就是AB的「比較利益」(比較指的是「相對」,在兩者以上的對象間比出「相對」優劣。)。

B專心煮飯,A全力種田,兩人專業分工,再透過自由交易分享成果,比兩人都各自都必須種田又煮飯能夠獲得更好生活品質,就是「比較利益法則」。

比較利益法則,英國由經濟學家大衛李嘉圖( David Ricardo(1772 – 1823)所提出。羅素羅伯茲(《抉擇》一書作者)又將其稱為「間接致富之路」。從個人生涯規劃、企業經營、雇用員工、國際分工等問題,都和此觀念有關。

一個國家即便再地大物博,人民水準再優秀,科技再發達,就算什麼都能夠自己生產,但也不會把所有事情都辦的一樣出色。同理一個人即便十分聰明又幹練,什麼都懂,也不可能把所有事情都辦的一樣出色。每個國家(或個人)都有自己特別擅長(吉姆柯林斯稱為刺猬法則,捷克威爾許稱為只做全球前三名)。

每個國家(或個人)的資源有限,資源指的不只是原料、土地、更指願意用來工作的時間。因此就算一個國家所有的產品都比其他國家好,也不會打算全部自己生產。而會將焦點放在自己特別擅長的某幾項工作,而將其他工作委交其他較為擅長的國家(或個人)。

因為如此一來,每個國家(或個人)都可以透過專業分工,在自己最擅長的產業/工作上發揮效益極大化,然後再透過自由交易平台,交換彼此成果。如此一來,每個國家(或個人)都可以獲得最大的效益。這就是比較利益法則。

一個擅長企業管理也擅長打字的經理,還是會把打字工作交給其他人,而非自己包攬。因為把時間用來管理公司,比用來打字能夠獲取的利益較高。在基會成本的考量下,選擇把時間用來管理公司所能賺取的效益較大。

了解「比較利益法則」,能夠讓人掌握「間接致富」這個真理。一個人再行,也不可能凡是親力親為。那也是為什麼一個好的領導人要講究充分授權。因為你不可能把所有事情攬下來做,就算你都可以完成,但你的時間有限,每件事情的完成度也會有高有低。因此與其把工作全部攬在身上,還不如將每一件工作都分給個別專長的人來負責。

每個人都有自己獨一無二的專長,或者擁有比他人來做同一件事情強的能力。聰明的人懂得利用自己的專長,追求理想生活品質。想擁有富裕生活的人,就該透過「間接致富」法則,讓自己專長的事情獲利極大化,並且將其他事情交給其他人負責。在自己專長的事情上建立「不可替代性」,然後再用此所賺得的收入,去交換其他生活所需。借力使力,間接換取生活所需,才是最佳的致富之道。

對國家來說更是如此。與其保護那些在世界上沒有競爭力的產業,還不如輔導轉業,將人力資源投入自己國家所擅長的產業。把全世界當作一個統一的經濟體來看,讓每個地區都負責自己最擅長的工作,然後透過自由貿易平台,彼此交換生活所需,才能夠讓全體人類獲得最佳的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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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n大

曾居敦南,現住安坑。 我是職業作家/時事評論員,同時也是出版顧問、讀思寫文字溝通表達力的專業講師、網路部落客。 每年讀書(至少)五百本,寫文(至少)五百篇,演講授課(至少)五百小時。 本版文章歡迎個人或非營利單位轉載,營利單位轉載,請來信取得授權(切莫私自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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