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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品質與良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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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3

文稿品質與良率管理

文/zen(本文發表於台灣出版資訊網)

XXX翻譯的真爛,錯字真多…

還沒開始在出版界打滾,還是個單純愛買書的窮研究生的時候,就經常在書店聽到一些教授與博班學長,以不無抱怨的輕蔑口問抱怨著XXX翻譯的真爛,連XXX這麼簡單也翻譯錯。有些脾氣不好甚至會飆起髒話來,不知情的人還以為罵人的碰到甚麼慘事。

後來,大概是十年前左右吧?台灣出現了一個專門挑翻譯書毛病的社群,這些人個個中外文能力好得不得了,被評點到的書籍本本都不是東西,絕對是從頭到尾被指教到底,彷彿根本不該出版。那個社群著實熱鬧了好一陣子,只不過很少看到那些端著標準挑翻譯錯誤的人自己下海翻上幾本書。

再後來,開始在出版界打混,因為工作的關係看的各類書籍也多了,碰上所謂不怎麼樣的翻譯書或錯別字不少的書的機會也增加了。不過,我心裡一直有個疑惑,「究竟要爛到甚麼程度,一本書才是翻譯的不好?」「出口批評XXX翻譯不好的人,端的是甚麼標準?」…

又過了很久,有一天我在讀商管書時,讀到六個標準差(此觀念頗流行了一陣子),發現原來十萬分之三的錯誤率,在製造業已經是非常高的良率了。於是,我在想,好像坊間一般讀者談一本書翻譯不好或者錯別字太多,靠的都是個人的主觀印象,每個人心裡有一把尺,對於客觀表準是否清楚不得而知,甚至是否有客觀標準也不得而知。

例如,以我這樣一個涉入出版但並不清通編輯工作的出版人來說,我僅知校稿容許的錯誤率是萬分之一,也就是說,一萬個字可以錯一個字以萬分之一作為良率的要求,在出版來看似乎有點偏低。畢竟,一本書假設有十萬字,代表可以錯十個字;有二十萬字則能錯二十字。十個字和二十個字的差別看起來良率都是萬分之一,但對讀者來說,很可能二十萬字的書錯二十個字是本錯字很多的書,而十萬字的書錯十個字對讀者來說錯字可能沒那麼多。甚至,一本五萬字的書只錯五個字讀者會覺得錯字很少,雖然客觀來說,上述三種書籍厚度的良率都是萬分之一。

我想說的是,讀者在讀一本書的時候,並不會把良率這個問題放在心裡,認為一本書是可以存在某種程度的錯誤率,基本上坊間的讀者甚至出版人的心裡都不約而同的假設,書籍出版就不該有錯誤,那個意思是指出版應該是零錯誤率。但是,這很可能是對於文字的一種理想設定,實際上也許也有很多書能夠達成,但卻不能要求所有的書都能達成零錯誤率。

文字工作需要良率管理

我以為,文字工作想要獲得高品質,不能流於模糊而主觀印象判斷,必須制定出客觀的良率管理標準。出版人雖然應以零錯誤率為理想標準,但人非聖賢,實際上應該設定客觀的良率要求。

例如,在校稿方面,三校的錯誤率為萬分之一,二校為萬分之三~六,一較為萬分之十~二十;翻譯初稿為萬分之二十~五十,譯校後為萬分之十~二十,再按照書籍長度與難易度加減,算出可容續許的錯誤數量區間。

畢竟,一本書一校和三校都要求達到同樣良率並不公平,一校者可能收到的是本錯別字頗多的稿子,經手修改後已經清除大半錯誤但因違人眼難以完全顧及錯誤難免疏漏,如果編輯流程不能制定客觀的良率標準,很可能淪為以主觀感覺來評判校稿者的能力(如果在加上編輯和校稿者互動的好惡,書籍本身的難易差別,主觀判斷的影響力很可能更大)。

一本書能達萬分之一的錯誤率已經難能可貴,畢竟現代出版工作是種靠文字出版品賺取利潤的商業行為,不若古代是書生的一種風雅情趣,一本書不可能無止盡的改了再改看了再看,出版人該做的是找出編製一本書的編制時間與可接受良率的平衡點,而非以零錯誤率掐死自己。

至於來自讀者方面的批評與指責,就是明明已達成良率要求但還是被細心讀者發現錯誤時(讀者挑錯是大規模的,畢竟一本書如果暢銷,等於就有成千上萬讀者在幫忙進行校訂,群眾的力量和智慧自然勝過由少數幾個專業人士操刀,其他產業的商品在推出後也經常因為錯誤而讓廠商回收或推出修訂版),則只能虛心受教,在錯誤被挑出的讀者來信告之時給與必要的獎賞或補償,並承諾若能進行改版就修訂。未來在電子書風行之後,讀者校對錯漏及時作出訂正的情況應該越來越普及。

我自己做過幾次好事之徒,幫忙挑了一些書裡其實也不能算錯的翻譯問題(例如只是對於某些概念與人名的約定俗成翻譯方法;台灣因為沒有統一標準的定義人名與學術概念的翻譯用語,因而經常出現不同譯者有不同的翻法,而有時候這些不同翻譯方法的理解也會成為讀者責難該書翻的好不好的理由)以及錯別字,並寫信告之出版社,通常都能得到善意的回應,如果是還算好賣的書通常出版社也樂意再改版時惠贈一本。

不過,當然不是因此就把校對與抓錯工作轉包給讀者,我知道台灣少數出版人企圖以較低價格聘請品質參差不齊的譯者進行翻譯工作(或承包過於義者所能承受的高難度譯稿),出版後再廣納讀者的建言,末後再推出修訂版,此種行為就屬投機,不具出版人的專業倫理。

此外,公司的出書量大不該成為忽視抓錯的藉口,曾經有一些重量級的翻譯書因為翻譯錯誤問題加上審校訂又沒能把關,最後被讀者輿論淹沒被迫重譯改出新版,甚至還得接受換書,如此行既造成成本浪費還毀損商譽(翻譯錯誤多是最傷出版社品牌商譽的事情),與其如此還不如當初好好的選擇對的人作對的事情。

良率管理就是一種數字化管理

最後,來談談出版人該如何找對的人來做對的事情,在編輯製作流程上建立一條能夠獲得高良率高品質作品的方法。

想挑選出交稿後良率較高之合作者,出版人在挑選文稿的翻譯與校訂人選時,應該多參考其人過去的作品,透過關係打聽該人的合作態度(人是否好相處,好溝通,譯稿修改幅度,以及對於譯稿被修改,自己有翻譯錯誤時的態度等)、譯稿品質良率(翻譯錯誤率、文字表達能力、邏輯理解力等)、交稿是否準時等等,確認對方是自己想要的人選時,再選為合作對象。

因為,一個好譯者很可能是慢工出細活因此譯稿品質好,但是公司需要的是速度快又譯稿好的,這樣的人就會因為公司性質之故而不適用。

菜鳥一定是慢的,而且品質很可能不如老鳥,問題是菜鳥很可能配合度高,價錢低,且好調教,未來可以成為公司的得力助手,畢竟速度是訓練出來的。老鳥不一定是快的,甚至連品質都不一定是好的,必須審慎評估。

其實,最好的合作者是工作時間規律,產能穩定的人。自律性極高的Soho族通常可以這樣的人可以告訴你他一天平均可以完成多少工作份量,每個月與每年的工作進度;另外編輯能從此人在業界一年出版多少作品,且是否能持續地出版,合作的出版社數量多寡來判斷其所說是否準確,判斷其人優劣。能以穩定的速率工作且交出具一定品質的作品的合作者是最好的,縱然品質未能達到公司規定的良率,稍微差一點但能在校稿或譯校時補強回來的都算是好的合作對象。最怕忽快忽慢,大起大落的人,那代表工作品質受工作以外的事情干擾太多,捨棄比較明智,

也就是說,文稿品質好必須加上時間限定以及公司內部自己的要求,外界的評價和合作者過去的合作經驗只能當作參考。

無論對方是多麼資深或大牌的譯者,第一次合作之初最好先君子後小人,將公司規定的合作流程和注意事項和對方說清楚,合作開始後最好經常關切對方的工作進度,有問題時就要介入關切,避免不可挽回之錯誤發生。

如果不適合,就列為拒絕往來戶;如果適合,不妨以長期發包工作的方式綁住好譯者。不要把合作對象當作不會犯錯的神,他們只是靠固定接案為生的專業工作者。

總之,出版人應該從客觀的數字管理角度出發,訂出一系列指標,以評估合作者的作品水準,找出補強錯誤率的辦法,才能穩定的產出高品質的出版品,穩住出版品牌的商譽和市場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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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n大

曾居敦南,現住安坑。 我是職業作家/時事評論員,同時也是出版顧問、讀思寫文字溝通表達力的專業講師、網路部落客。 每年讀書(至少)五百本,寫文(至少)五百篇,演講授課(至少)五百小時。 本版文章歡迎個人或非營利單位轉載,營利單位轉載,請來信取得授權(切莫私自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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