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與生活

與其給食物劵,不如輔佐籌設食物銀行

By Zen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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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29

與其給食物劵,不如輔佐籌設食物銀行

文/zen(本文寫於2009.1.25)

近來,北高兩市與桃園縣政府接連宣布,針對急難與高風險家戶發放「食物劵」。地方政府發放「食物劵」的立意良善,由地方政府再加碼幫助轄內弱勢。

可惜的是,「食物劵」措施的推出,代表既有的社會救濟制度不夠完善,利用既有通報系統與認定措施,無法再第一時間幫助需要幫助的急難/高風險家庭(因此,前一陣子才陸續傳出像已經有人凍死,社工單位的棉被才送到的悲劇),又無法大刀闊斧改革政府社會救濟/福利部門的行政效率,只好仿效中央政府推出的消費劵,加碼推出「食物劵」。

簡單說,看似幫助弱勢的「食物劵」,其實是縣市政府無力處理轄內急難/高風險家庭之社會安全網的建構的一種補救措施。不過,縣市政府除了「食物劵」的發放,似乎也有意輔導民間社福團體加碼推行歐美日等國行之有年的「食物銀行」制度。

所謂食物銀行,是由特定團體向民間募集多餘食物(例如向餐飲業募集剩餘食物)或捐款(用以大量購買食物,並儲存於集中倉庫中統籌運用),目的在減少食物/糧食浪費之餘,也能幫助社會弱勢(老弱貧困)取得基本溫飽,更希望以此製造就業機會,納入社會弱勢投入收集整理發放食物之工作。

歐美的「食物銀行」,非但社會弱勢會利用,某些反對資本主義過度浪費的中產階級群體也都自願加入「食物銀行」,藉以抵制富裕社會的食物浪費,提醒世人關心糧食問題。

台灣社會對於「食物銀行」的推廣與執行,還不若歐美來得有系統且深入,多數人都仍不知道「食物銀行」制度的存在與好處。然而,以台灣的富裕來說(勉強溫飽的食物價格遠比歐美日等國家來得低廉),人民百姓雖然仍不免有因故陷於窮困貧乏的社會弱勢,但國家/社會應有足夠的餘力幫助窮乏人士至少免於挨餓。

再從台灣國情來看,台灣擁有相當龐大從事餐飲業的商家(從林立社區的早餐店、麵包店、麵攤到便當行、便利超商等等),其實非常適合推廣「食物銀行」。

若能由政府出面,統一輔助民間團體籌設創辦/推廣「食物銀行」,例如免費釋出政府轄內各鄉鎮之公有地/廢棄不用之建築作為倉庫,編列經費補助相關設備之購買與義工招募,,協助「食物銀行」概念之輔助推動(例如深入基礎教育推廣,向商家推廣),獎勵參與「食物銀行」之商家(給予捐贈食品給「食物銀行」之商家稅賦減免或補助)等,提供轄內急難/高風險家庭名單與遊民資料等,將「食物銀行」真正在台灣社會深根立足,在既有的社會急難救助系統中,使其成為幫助社會弱勢免於挨餓(吃是重要的需求,再窮再苦只要能吃得飽,自然就能有希望)。

我認為,同樣是要用作補助用作發放「食物劵」的經費,若能用作推廣建立「食物銀行」,絕對會比短期的「食物劵」發放效果來得好且幫助更多需要幫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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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omments
  1. 回覆

    菲歐娜

    2009-02-03

    可以配套執行:
    1.食物銀行由民間規劃辦理。
    2.政府發放食物券。
    或者政府發放的食物券用來兌換由民間募集來的資源(食/衣皆可)。
    3.執行單位很重要,請政府不要又多浪費人力資源成立新的單位。從原來的機構當中找人出來主事,一方面有經驗,二方面不用多給薪水。(政府冗員派遣,又可以不裁員)。

    • 回覆

      Zen大

      2009-02-24

      版主回應
      這此我去香港
      看到香港的商場裡 有食物銀行設置之提供民眾捐贈食物的食物回收箱 我覺得非常好
      台灣募捐舊衣物 零錢與發票多年 人民其實有隨手做公益的習慣
      如果能夠在量販店 超商或餐飲店設置隨手捐食物的投置箱(例如 商家提供民眾購買捐贈用之食物兌換券或直接捐助零錢/發票給食物銀行) 相信對於食物的募集肯定有相當大的幫助
      這比起郝龍斌發那種圖利特定廠商又不能讓專款最大化的全家食物券來得好
      2009-02-24 18: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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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n大

曾居敦南,現住安坑。 我是職業作家/時事評論員,同時也是出版顧問、讀思寫文字溝通表達力的專業講師、網路部落客。 每年讀書(至少)五百本,寫文(至少)五百篇,演講授課(至少)五百小時。 本版文章歡迎個人或非營利單位轉載,營利單位轉載,請來信取得授權(切莫私自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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