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社會觀察

新聞的價值不就在查證消息真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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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7

新聞的價值不就在查證消息真偽嗎

文/Zen大(本文發表於媒體人小圈圈)

最近的台灣,為了年輕女作家的死吵得沸沸揚揚。

一開始傳出是因為憂鬱症而自殺,後來社會輿論的關注焦點轉向女作家生前出版的作品,並試圖揪出當初性侵女學生的狼師,甚至有議員指稱已經掌握證據,要開記者會爆料。

結果,神奇的事情發生了。

政府部門跟媒體全都口徑一致,堅決不許被指控為狼師的名字在媒體上曝光。官員所說還有所本,然而部分媒體回應輿論質疑時的說法卻讓許多人感到不可思議,好比某個新聞網站的媒體小編就留言說,「如果議員是錯的怎麼辦?」並且表明在狼師名單被證實為真之前絕對不會公布具體姓名。

多數鄉民感到錯愕,是因為台灣媒體素來嗜血,先報再說、出錯在小小澄清的惡例一堆(日前網路小模殺閨蜜的報導就是炒得沸沸揚揚,祖宗八代都被挖出來了,結果證實根本不是媒體指稱的人所為),突然之間,在這件新聞上卻要遵守新聞自律原則,難怪被雞排妹嘲諷為選擇性遵守新聞自律。

其實,無論如何,媒體願意自律都是好事,即便背後有某些不為人知甚至是不堪的理由。不過,在這次事件上,荒謬的並不是突然選擇自律,而是新聞從業人員將查證新聞事實一事置之度外,彷彿跟自己沒關係一樣,擺著一副等別人查好來跟我說。

新聞報導最重要的就是挖掘社會上不知道的消息,且透過平常人無法取得的資源查證屬實後告訴社會大眾。也就是說,新聞不會自己跑到記者手上,必須由記者自己深入挖掘且查證,這麼基本的事情,沒想到卻完全被忽略了。

媒體小編說的查證屬實之前不會刊登,那麼試問這個小編所屬的媒體有盡力去查證消息來源是否屬實嗎?抑或者只是拿這個當藉口搪塞?

也許,每天拿行車紀錄器乃至消費糾紛填塞版面的台灣媒體早已失去了挖新聞與查證能力,就算有獨家爆料也都是別人弄好給自己而已。

犯錯的人本來就會掩蓋或脫罪,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錯誤,背後的勢力往往盤根錯節,如果身為第四權的媒體也無力或不願深入挖掘查證,這樣的社會讓人憂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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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n大

曾居敦南,現住安坑。 我是職業作家/時事評論員,同時也是出版顧問、讀思寫文字溝通表達力的專業講師、網路部落客。 每年讀書(至少)五百本,寫文(至少)五百篇,演講授課(至少)五百小時。 本版文章歡迎個人或非營利單位轉載,營利單位轉載,請來信取得授權(切莫私自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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